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跟踪报道三:揭秘天猫旗舰店的虚假宣传手段

在研究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的过程中,清扬君发现佛山市艾诗摩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诗摩尔公司”)包装伪科技产品的水平很高,短短数月销售几十亿,今天继续从艾诗摩尔天猫旗舰店射频健发梳的虚假宣传说起。

五、宣传专利却没有标注专利号

艾诗摩尔天猫旗舰店宣传“突破传统,育发科技,3年研发,自带专利,焕发浓密秀发”、“三年专利研发,开启科技愈发,焕发浓密发量”,但却没有标注专利号。

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跟踪报道三:揭秘天猫旗舰店的虚假宣传手段(图1)


《广告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内容如下: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 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通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知道艾诗摩尔公司的专利技术用了几个,用的是哪几个,是否又对防脱育发有效果呢?

六、上市公司的人体功效评价存疑

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跟踪报道三:揭秘天猫旗舰店的虚假宣传手段(图2)


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跟踪报道三:揭秘天猫旗舰店的虚假宣传手段(图3)


艾诗摩尔天猫旗舰店宣传“2周见证毛囊唤醒”、“2周见证发质改变”、“2周改变发质”、“4大维度,发量浓密;33名受试男女,28天人体试用实验,1-增加头发密度+36.68%,2-提高头发生长比例+3.31%,3-加速头发生长27.1%,4-减少脱发计数-23.97%”、“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33名试受男女,4周人体试用试验;测试结果,具有育发、防脱功效;脱发数量(计数)-23.97%、头发密度+36.68%、生长期头发比例+3.31%;头发生长速度+27.1%;受试者对发量增加满意度感到满意+72.73%,受试者对落发减少感到满意+93.94%”、“4大维度,改善发质。33位亚洲受测人群,28天人体功效试验”等,其引用的数据为PONY谱尼测试集团(股票代码:300887)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筛选33名18-55岁合格男性受试者,测试编号:BPEVMKFK514709R7。

从表面来看,由上市公司PONY谱尼测试集团做的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说服力,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跟踪报道三:揭秘天猫旗舰店的虚假宣传手段(图4)


清扬君认为,诗摩尔射频健发梳宣传“12束温热能量红光,激活受损皮囊,调节油脂分泌;1-RF深层射频,近100万Hz频率,加快胶原蛋白再生”的功效《详见文章: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跟踪报道二:揭秘天猫旗舰店的虚假宣传手段(上)》,已经属于医疗器械了。而且,诗摩尔射公司还在京东艾诗摩尔旗舰店将该产品归类为“生发仪”,生发仪依据被公认为医疗器械,应该按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临床评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应当进行临床评价;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评价:(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二)其他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南。第二十五条 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可以根据产品特征、临床风险、已有临床数据等情形,通过开展临床试验,或者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文献资料、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证明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时,已有临床文献资料、临床数据不足以确认产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应当开展临床试验。

2018年11月7日,捷成消费品零售(上海)有限公司在其天猫平台经营的Jebsen官方旗舰店销售的“HairMax激光生发仪健发带82红光防脱健发头盔美国进口生发仪”,因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涉嫌未经备案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被上海市黄浦区市监局(沪监管黄处字(2018)第012018000523号)罚款41.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80.6元。

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是新生产品,需要进行临床评价。那么谱尼测试集团为诗摩尔射频健发梳做的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究竟是什么呢?从天猫旗舰店的网页可见看出,证明的结果是放大镜显示的“具有育发、防脱发的功效”。

问题来了,诗摩尔射频健发梳宣传的是医疗器械功效,却按化妆品类别进行人体功效评价是否合法,引用的数据是否有效?

同时,清扬君发现谱尼测试集团按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检测的时间为28天,也就是说只有4周,而按《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的使用方法要求“受试物至少使用12周”,很明显谱尼测试集团的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是个简化版,只用了国家要求12周的三分之一时间,抖客网,试验数据无法证明有效。

此外,《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要求按入选和排除标准选择合格的受试者,并按随机表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确保最终完成有效例数不少于30人/组。按常理,无论试验组与对照组的比例设计为1:1,2:1,还是3:1,每组人数不少于30人,但诗摩尔射频健发梳的适用人数为33人,只有一组,怎么达到2组的人数要求?

然而就是这样既不符合医疗器械的《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也没有达到《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要求的基本人数和测试周期,偏偏是这样没有公信力的实验数据被谱尼测试集团盖个章,包装了一下做背书,竟然堂而皇之的成为了高科技产品的科技信用背书。当真可笑至极!难道谱尼测试集团收取了试验费用,就不关注这些数据用到什么地方了吗?

说到这里,清扬君可能知道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一直没有宣传自己是医疗器械的原因了。那就是诗摩尔射频健发梳可能没有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也没有进行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申请。所以只能用似是而非的简化版“化妆品防脱发功效”证明其防脱育发的功效。如果真有医疗器械的备案和临床评价,或许就不用做简化版“化妆品防脱发功效”了。甚至,清扬君还怀疑,没有做完整版“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检测”,是不是因为其产品本身就没有达到“化妆品防脱发功效”?要不然为何“偷工减料”呢?

奇怪的是,明明艾诗摩尔公司自称有一帮优秀的发量管理导师、医学博士,仅仅天猫旗舰店和官网就宣传医学博士廖文君、翟震、佟骁等医师站台,清扬君想问的是,这些医学博士、医美专业的大咖,难道你们不懂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是医疗器械的常识吗?不懂《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吗?难道你们不知道艾诗摩尔这样宣传吗?

《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艾诗摩尔旗舰店宣传育发防脱功效、各种数字的有效率,且拿3个医学博士(其中2个身份还存疑)来证明,已经涉嫌违法。

早在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医美领域10件典型案例时,就表示:医美行业的违法问题,可以概括为“三非”,即非法的医美机构、非法的医美医生、非法的医美产品。实践中,由于医生少、需求大,一些医疗机构以所谓名医名师、专业医疗资质等噱头,为医疗美容效果背书。通过虚构、夸大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等方式,给消费者以服务品质保证的假象;甚至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成功”等不当关联,编造“整容改变命运”等故事,欺骗、误导消费者,扭曲审美认知。

限于文章篇幅,接下来数篇文章将对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产品的多项高科技进行一一剖析,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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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研究艾诗摩尔射频健发梳的过程中,清扬君发现佛山市艾诗摩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诗摩尔公司”)包装伪科技产品的水平很高,短短数月销售几十亿,今天继续从艾诗摩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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